国家破产

         

摘要

设立一个针对国家的破产程序是非常值得讨论的问题。本文首先通过阿根廷和希腊的破产案例阐明,国家破产相关法律规则的缺失会导致怎样的难题。其次分别从法律确定性、延期清偿、纳入私人债权人和警示功能四个角度阐述了国家破产程序的优点,并且驳斥了以国家主权和融资难度加剧为依据的反对意见。再次本文批判地探究2013年生效的关于《欧洲稳定机制条约(ESM)》的解决方式,重点在于探讨,该条约对于此破产情形是否为一种可行的选择。最后简要介绍《美国破产法》针对地方政府的第九章之破产程序,并以底特律为例,提出该程序或许能作为国家破产程序之具体安排的模板。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