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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证照分离”改革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晋政办发[2020]4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证照分离"改革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5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山西省"证照分离"改革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营造"六最"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完善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国务院关于"证照分离"改革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告知承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审批申请,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由行政审批机关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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