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关于印发应予修改的规章和应予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应予修改的规章和应予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摘要

省直各委、办、厅、局: 经省人民政府2002年第81次常务会议议定,现将需要修改的山西省人民政府有关规章和应修改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这些规范性文件中有的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有的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与WTO规则及我国对外承诺;有的超越法定权限设置行政审批或行政处罚。请各起草单位抓紧修改并按照规章制定程序和发文程序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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