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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文件作为合法证据的法律可采性

         

摘要

文章通过回顾过去对缩微胶片、照片复制件和书面文件(written document)法律地位的探讨,对最近有关电子文件的性质及其法律证据价值的争论作了反思.作者认为目前的法律思想遵循着这样一个历史趋势,即从信赖证人证词和"可靠的社会背景"发展到相信书面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强调了在文件管理程序中确立电子文件的法律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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