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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准则在宋庆龄故居修缮中的运用

         

摘要

正文物建筑,是指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名人故居、革命旧址和纪念性建筑物等。文物建筑保护,在20世纪下半叶逐渐成熟并形成体系。成熟的标志是1964年由ICOMOS通过了《威尼斯宪章》,它提出的基本理念是:"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建筑物,饱含着过去年月的信息而遗存至今,是人民千百年传统的活的见证。"这就是说,文物建筑的价值,根本在于它能见证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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