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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不能拆除的违法建筑将被没收

         

摘要

近日,广州市城管执法局公开了《广州市查处和控制违法建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办法》规定,规划部门、城管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在建未投人使用的城镇违法建设应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并限期改正,并在24小时内予以立案调查、采取控制措施:《办法》首次明确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如果物管公司不及时制止和报告违建行为,由国土房管部门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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