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上海集邮》 >通城县邮政附加费补遗

通城县邮政附加费补遗

         

摘要

关于湖北通城县开征邮政通信建设开发改制费的情况已见于2144,2196,2389页,笔者再作些补充。 湖北省鄂价费字(1992)265号的规定,通城县迟至3月6日执行,其收费标准中,进口汇款每件0.50元,出口汇款每件0.80元,其余各项收费与2144页所述相同。 通城县邮电局于1992年11月13日启用多种附加费戳记,笔者见到用于平信和挂号的戳记各一个(图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