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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实告知解除合同系法律授予保险人的权利

         

摘要

@@ 案情简介:杨芝田于1997年11月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营业部投保重大疾病终身保险,保险金额4万元,已连续缴纳3期保险费.2000年3月17日杨遇车祸身亡,受益人王桂兰向保险人索赔.

著录项

  • 来源
    《上海保险》 |2001年第7期|16-18|共3页
  • 作者

    偶见;

  • 作者单位

    中国人寿通州市公司;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财政、金融;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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