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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团体保险发展中的规范问题

         

摘要

作为人身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团体保险一直在各国备受关注。在我国,根据保监发(2005)62号文件《关于规范团体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解释,团体保险是指投保人为5人以上特定团体成员(可包括成员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由保险人用一份保险合同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人身保险;它包括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寿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健康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而在西方国家,团体保险在很大程度上等同于员工福利计划,它指由雇主与雇员共同参加,可以为雇员提供社会保障以外的补充性福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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