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农机化》 >产品证书注销后三年内不得申办

产品证书注销后三年内不得申办

         

摘要

本刊讯:今后如果因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被收回、注销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的,三年内将不能再次申请。这是日前《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修订的新内容。

著录项

  • 来源
    《山东农机化》 |2014年第1期|15|共1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