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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车与挂车分别设立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额如何确定r——谢娟娣、陈美娇等诉金秀科、安邦财险亳州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摘要

在主车与挂车分别投保商业三者险的情形下,保险公司的格式条款约定主、挂车视为一体、发生事故以主车的保险限额为限的约定具有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特征,故在裁判时应当按照合同目的及格式条款等解释性规则,认定最高保险责任限额为主车保险责任限额与挂车保险责任限额之和,而非主车赔偿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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