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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5]21号)、《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和《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社[2016]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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