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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

cqvip:鲁发改价格[2018]1387号各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78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省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交易电价作为平段电价,峰(含尖峰,下同)、谷电价按现有峰平谷比价计算。我省中长期电力市场实现分时交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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