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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济南绕城高速济南兴隆收费站的批复

         

摘要

鲁政字[2017]229号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你们报送的《关于设置济南绕城高速济南兴隆收费站的请示》(鲁交财[2017]7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同意设置济南绕城高速济南兴隆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公布执行。2017年12月27日(2017年1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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