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 >理性、人格与法律规范

理性、人格与法律规范

             

摘要

人性是什么?人究竟是或应该是什么样的存在物?这是一个古往今来人们争论不休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人们总是通过各种假设,对人性进行不断探索与追寻。诚如休谟所言:'一切科学总是或多或少地和人性有些联系,任何科学不论似乎与人性离得多远,它们总是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对于民法而言,作为一门科学,在进行学说创造与理论建构时,总是将人性进行各种不同的假设。作为民法上至为根本的人格制度。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