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回归审判中心主义的撤诉规制——从刑诉法解释第242条操作现状切入

回归审判中心主义的撤诉规制——从刑诉法解释第242条操作现状切入

         

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剑指长期以来影响公正司法的部分"顽疾"。检察机关任意撤回公诉,尤其是以撤回公诉规避无罪判决的现象在司法实践中由来已久,不仅蚕食了"审判中心主义",也一定程度折损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为此,本文对任意撤回公诉现象进行了深入思考,以期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一、任意撤回公诉的泛滥现状(一)无罪判决率畸低"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