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摘要

<正>鲁人社发〔2015〕48号各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档案局、物价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结合《山东省档案条例》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