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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摘要

鲁退役军人发[2019]46号各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发展改革委、退役军人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医疗保障局,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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