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陕西中医》 >论怪病责之于痰的启示

论怪病责之于痰的启示

         

摘要

临床上经常把异乎寻常的病证称之为“怪病”。在分析时又多“责之于痰”,在治疗上也多从“痰着手”。故有““怪病责之于痰”或“怪病多从痰着手”这两句话,也就逐渐成为临床习惯用语了。结合实际谈谈初步看法。

著录项

  • 来源
    《陕西中医》 |2009年第6期|766-767|共2页
  • 作者

    金明玉;

  • 作者单位

    吉林省延边大学医学院中医学院,延吉13300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中国医学;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