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求是学刊 >如何实现“法院独立”与“法官独立”的统一——法院改革的策略选择

如何实现“法院独立”与“法官独立”的统一——法院改革的策略选择

     

摘要

“法院独立”与“法官独立”并非两种对立的司法组织原则.法院独立具有政体面向,而法官独立体现司法技术要求.法院独立服务于法官独立,法院体制为法官行使职权提供庇护,屏蔽各种不利于法官独立的干扰.此外,法官还需要专门的职业保护.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策略中,以去地方化为方向的法院独立应具有优先性;当下作为阶段性目标的“法官独立”应适度而为,为实现法官独立需要去除的,是那些有违司法规律、明显钳制法官自主性、不利于提高法官素养的行政化因素.法院改革中对审判组织层面的问题有所忽视,应以合议制审判组织运行技术规则为法官独立与受制的平衡点;陪审制不能法院化,而应国家化,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应与法院改革齐头并进.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