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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国土资源、生态环境与灾害防治

         

摘要

长江上游干流流经青、藏、川、滇、鄂、渝6省市,支流涉及甘肃、陕西、贵州3省,流域面积为105.4×104km2,人口1.55亿,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1.1%.长江上游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人均国民收入低,少数民族众多,与中下游经济发达地区差距很大.但上游地区蕴藏着巨大的经济开发潜能,丰富的水力和矿产等自然资源,以及农、林、牧等物产,对中下游地区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支援作用.同时,由于自然地理上的相关性,又使上游地区的开发治理,对中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长江上游森林植被大量减少,水源涵养能力下降,水土流失加剧: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严重,旱、洪灾害频发;沿江大量排放废气、废水、污水,使大气和水体严重污染.随着上游地区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给中下游地区带来严重危害,河道、湖泊、水库淤积加速,洪涝灾害频繁发生,造成中下游地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因此,必须尽快对长江上游地区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尽快开展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制定各种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方案;控制沿江污染源的排放,建立大气和水体污染监测系统;运用高新技术,建立上游重点地带地壳形变的动态监测和预警系统,防治地质灾害;充分利用上游地区丰富的水力资源,兴建多级水利设施,对地表水实施人工的时空控制,消除旱、洪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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