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证券法苑》 >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的规范逻辑

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的规范逻辑

         

摘要

《九民会议纪要》明确了金融机构在推介金融商品时应当承担的适当性义务,并规定了金融机构违反相应义务的法律后果,初步厘清了适当性义务裁判规范的内涵和外延。与域外立法不同的是,我国无论在法规文件中,抑或在司法审判中,通常不直接采用"适当性"的说法,而是代之以"适当性义务"的词语。"适当性"和"适当性义务"看似无差,但因"义务"一词带有浓烈的法定主义色彩,不免让人产生这样的疑惑,即适当性义务是法定义务吗?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