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证券期货》 >我国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机制的改良

我国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机制的改良

         

摘要

我国的证券民事赔偿诉讼仅在上市公司涉及虚假陈述的情况下是可诉的,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薄弱。同时现有的司法解释将诉讼模式限制在了单独诉讼和共同诉讼上,更限缩了对受害投资者的保护范围。这两种诉讼机制既有弊端的存在和实践中的司法困境造成了该类案件久拖不决,审判结果差强人意。协调有关部门加快维权诉讼进程,同时改良现有诉讼机制,积极适用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才是中小投资者维权改革的应有之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