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科教导刊:电子版 >浅析“营改增”后出售自营建造不动产的处理

浅析“营改增”后出售自营建造不动产的处理

     

摘要

随着我国推进“营改增”的进程愈演愈烈,销售不动产纳入实施范围也是势在必行的。如果针对企业自营建造的不动产进行出售征收增值税而非营业税,那么就涉及到税率的选定、建造固定资产时所缴纳的进项税能否抵扣等问题。这些问题进而影响到的不动产自营建造期间关于进项税的处理。因此本文在“营改增”的大环境下,结合文献,探讨不动产出售关于应交税费的相关处理。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