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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古代玛雅历法

         

摘要

<正>玛雅的历法发源自墨西哥的奥梅克文化(Olmec Culture),该文化存在于公元前1200~600年,时间相当于中国商代晚期到东周初期。文字产生以前的雏型历法称作"物候法",历史上所有的民族都经历过这个阶段,玛雅也不例外。"物候"是指先民利用植物生长和动物行踪情况的知识来判断季节,是早期农牧业生产所必备的知识,任何一个民族的历法发展都会经历物候授时的过程。例如13世纪云南佤族认为:每年2月若鱼、野蜂未现,则称为"怪月"。至于玛雅历法的物候特征,可以从《太阳历》的18个月份(veintenas)的月令内容看出,例如献花、落果、干涸等。此外,在早期历法的诞生过程中,宗教也扮演了极重要的角色;各民族的宇宙观及神话,也往往决定了历法的精神及内容。为了平衡宇宙中各个神明的斗争,以及避免世界被单一庞大势力(风、木、水、火)毁灭,玛雅人细心分配每年、每月甚至于每日的一些时间给各神明。而在他们的神话中特别崇拜金星,认为其主导王朝兴衰与战争的结果。完整的玛雅历法共包括《太阳历》(Haab’/Xiuhpohualli)、《神圣历》(Tzolkin/Tonalpohualli)及《长纪年法》(Long Count)。《太阳历》用于农事与节庆,《神圣历》用于宗教,《长纪年法》用于宗教与历史。玛雅周围的邻居如托尔泰克人(Toltec)等均受其历法影响。而后起的阿兹特克人(公元13~16世纪)仅将这三种系统的周、月名称略加修改,便一直沿用至被西班牙人征服。玛雅古籍虽然历经16世纪西班牙宗教狂热分子的破坏,但仍有不少的玛雅历法及与历法有关的神话藉由手绘书本或口传被保存下来。现今在墨西哥与危地马拉乡间,仍有人民使用玛雅历法配合公历,堪称是活的人类学博物馆,这种情况类似中国人使用的农民历及黄历。广为玛雅农民及民众使用的《太阳历》一年共365天,有18个月。每月有20天,这20天各以0~19的数字表示,18个月各以18个物候特征表示,剩余5天置于年底,称为"凶日"或"空日"。《太阳历》中,最有意思的特征是有类似"甲子"(Xiuhmolpilli,bundle)的观念,乃指以52年为一周期,例如第一的"水莲花年"会在第52年重现。祭祀则用《神圣历》(又称《卜卦历》、《卓尔金历》),一星期13天、一年有20个星期,一年共260天

著录项

  • 来源
    《科学与文化》 |2010年第10期|55-55|共1页
  • 作者

    张廷;

  • 作者单位

    台湾台北商业技术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历法;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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