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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限制宅基地流转的正当性

         

摘要

在长达近半个世纪里,宅基地上市流转一直是中国农民的奢望。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宣布:“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这是宅基地产权模糊的肇始。随着私有财产保护的日臻完善,

著录项

  • 来源
    《农村工作通讯》 |2009年第12期|16-17|共2页
  • 作者

    李文谦; 董祚继;

  • 作者单位

    国家土地监察成都局;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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