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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需夯实基层组织与农民权利基础——来自浙江乐清的探索实践与思考

         

摘要

一、浙江乐清市承包地'三权分置'探索历程自发萌芽阶段。早在1982年落实家庭承包责任制时,乐清二三产业发达的平原乡镇就出现了务工从商的农民将自家承包地转包给其他农户现象。1984年南岳镇陈昌贤接包渔民水田91.7亩,解决了88户渔民的口粮问题。1986年,出现了陈昌贤、南士木等4户接包水田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这种现象引起乐清党委政府的重视。创新发展阶段。

著录项

  • 来源
    《农村经营管理》 |2018年第12期|34-35|共2页
  • 作者

    黄永;

  • 作者单位

    浙江省乐清市农业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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