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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非法外之地,在微信群里骂人也侵权

     

摘要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被告王某在村民微信群里辱骂原告孔某,侵害孔某的名誉权,被法院判决赔礼道歉并赔偿孔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王某和孔某系同村村民,两人曾因投资发生纠纷。2019年12月,王某在两人所在的村民微信群里多次发表孔某"断子绝孙""败类"等污秽性言语,辱骂、侮辱孔某。

著录项

  • 来源
    《农村百事通》|2020年第19期|49|共1页
  • 作者

    张炳剑;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3-07-24 17: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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