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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乡村教师可评高级职称

         

摘要

cqvip: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明确,基层中小学是指山东省乡镇及以下公办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基层中小学教师则一般是指在基层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在职在岗领取乡镇人员工作补贴的一线教师。《标准》指出,自2020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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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百事通》 |2020年第4期|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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