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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统一城乡税制为主构建新型涉农税收体系

     

摘要

城乡分治的税制状况是达到城乡统筹、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较大的制度障碍.农业税的取消减轻了农民负担,却没能改变城乡二元税制的结构特征.作者认为,需要从现阶段的实际出发,在坚持"轻税、简便、渐进"原则的基础上,形成以增值税、所得税为主体,财产税、保障税为辅的涉农税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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