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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经济评价分析——以子长县瓦窑堡镇、杨家园子镇和马家砭镇清涧河土地整治项目为例

     

摘要

以子长县瓦窑堡镇、杨家园子镇和马家砭镇清涧河土地整治项目为例,通过经济净现值(ENPV)、经济效益费用比(EBCR)、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静态投资回收期(Pt)等指标来分析项目的经济合理性.经计算,经济净现值(ENPV)为914.72万元(>0),经济效益费用比(EBCR)为1.31(>1),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为11.6%(>8%),静态投资回收期(Pt)10a(<30a),项目投资为8.94万元/hm2.表明项目在经济上是合理的,预计10年将收回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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