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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后农村基层组织应注意解决的几个问题

         

摘要

安徽省是全国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省,而滁州市来安县又是安徽省的试点单位。从1999年来安县的税费改革试点开始,我们就在关注这次改革可能给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今年我市农村普遍实行税费改革后,我们在全市开展了调研工作,切实体会到税费改革给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一是税费改革建立了规范的农村分配制度,重新确立了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从根本上减轻了农民负担,密切了党群关系。我市农民总负担比改前减少了1.169亿元,人均减少33.94元。二是税费改革变农民缴费为纳税,从法律上明确了农民应尽的义务,乡村干部一定程度上从繁重的收缴任务中解脱了出来,从而减少了干群矛盾,促进了农村的稳定。三是税费改革的一些配套措施,充分体现了村民自治的要求,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具体化,推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但是,随着改革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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