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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他人已饮酒 仍让开车也担责

     

摘要

作为车主,明知朋友饮酒仍将车辆交由其驾驶,自己未饮酒未驾车是否就无责呢?近日,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件车主未饮酒未驾车而涉嫌危险驾驶的公诉案件.2019年12月19日晚,王某甲、王某乙与朋友一起吃饭.席间王某乙喝了二两白酒,王某甲滴酒未沾.饭后,王某甲驾驶自己的小型普通客车送王某乙回家.途中,因王某甲不熟悉路况,王某乙自告奋勇要驾车.王某甲想都没想,直接将车辆交给王某乙驾驶,而自己则坐在副驾驶位置上.22时7分,王某乙被设卡民警查获.经鉴定,王某乙血液内乙醇含量为90.62mg/mL,属于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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