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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察机关出庭笔录改革必要性

         

摘要

庭审笔录是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当庭制作的记载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主要诉讼活动的记录.随着我国修订并实施新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都进行了一系列的司法改革,特别是检察机关进行主诉检察关办案责任制改革,使得办案方式、刑事案件的庭审模式、人民法院的司法文书制作均出现了较大的变化.这种情况下,有必要从新的角度审视检察机关按原方法制作庭审笔录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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