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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原副市长刘荣照因受贿一审获无期徒刑等

         

摘要

广州增城市原副市长刘荣照因犯受贿罪,2月28日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人民币。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月至2011年3月。刘荣照担任增城市新塘镇镇长、增城市荔城街道党工委书记、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荔城街党工委书记及增城市副市长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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