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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著作权纠纷中平台帮助侵权责任辨析

     

摘要

当网络直播行为涉嫌侵犯著作权时,直播平台会面临帮助侵权责任的指控.对此,要立足平台经济与版权保护合作共赢的指导思想,肯定平台经济的社会价值,力促多方合作共赢.因此,需要区分网络直播平台与注册使用直播间的网络主播之间的三种合同关系,厘清侵权责任.直播平台直播间“排行榜”和算法推送技术不构成帮助侵权责任的考量因素,应当适用“避风港原则”避免直播平台帮助侵权责任无限扩大.对于网络平台的直播行为,建议立足“平衡保护”,探索直播平台发展与版权保护合作共治的新路径,构建良好有序健康的网络运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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