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治与社会》 >依法监督“两院”保障司法公正

依法监督“两院”保障司法公正

         

摘要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和实施法律情况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人大监督是促进决策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力量。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决议(草案)、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法律监督情况的报告进行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为保障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发力。近年来"两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贡献。营造良好环境,保障司法公正,使人大监督更接地气、更得民心、更有力量。

著录项

  • 来源
    《法治与社会》 |2019年第3期|66-67|共2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