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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记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志丹县人民检察院

         

摘要

cqvip:近年来,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在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和志丹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建一流队伍、强一流管理、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发展思路,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08年来连续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工作部门”、“创佳评差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连续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先进院”.2010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省级卫生示范单位”等荣誉.2013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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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与社会》 |2014年第1期|中插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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