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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贸易(商务、物资)厅(局、总会、集团)、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和汽车更新速度的加快,报废汽车的数量正在逐年增多。为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管理,防止报废车、拼装车及五大总成重新流入社会,减少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格认证制度。现就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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