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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调整邵阳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摘要

湖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调整邵阳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请示》(湘政[1997]13号)和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新邵县的陈家桥乡划入邵阳市市区。二、同意撤销邵阳市的东区、西区、郊区,调整设立邵阳市双清区、大祥区、北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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