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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撤销五常县设立五常市的批复

         

摘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六日《关于五常县撤县建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五常县,设立五常市(县级),以原五常县的行政区域为五常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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