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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关于全国清理三角债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关于全国清理三角债工作情况的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任务已经完成,国务院同意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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