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锦西市升为地级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给辽宁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锦西市升为地级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给辽宁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摘要

你省1988年6月14日《关于恢复葫芦岛市的请示》收悉。同意你省:一、锦西市升为地级市。二、将锦州市葫芦岛区、南票区划归锦西市领导。三、锦西市共设连山、葫芦岛、南票三个区。连山区辖原锦西市九个街道办事处和钢屯、杨家杖子、高桥、寺儿堡、虹螺岘、台集屯、新台门、金星、锦郊、东青堡、塔山、沙河营、老官堡、石灰窑、杨郊、孤竹营子、白马石、山神庙子、张相公屯十九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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