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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构建“辖区责任”来建立辖区财政体制

             

摘要

一、辖区财政体制是完善分税制的可行路径. 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是第一次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的政府间财政关系调整。从当时情况看,分税制改革在策略上采取了“双轨并行、存量不动、增量调整、逐步到位”的思路,体制设计之初就表现出明显的过渡性特征。层级财政体制就是此背景下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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