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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环境保护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摘要

<正>1矿区环境保护监管法律制度概述20多年来,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四级环境和资源保护管理体系,但严峻的环境形势表明我们的制度建设和法治效率还远远不能适应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要求,普遍存在制度虚设和有法不依的情况。良好的法律制度只是环境治理的前提,但我国大量环境问题与地方、部门政府行为有非常密切的利益关系,有的地方、部门的保护主义精于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捉迷藏,掩护环境违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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