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信访与社会矛盾问题研究 >信访相关行为可诉性探析

信访相关行为可诉性探析

     

摘要

信访制度是一项独立于行政诉讼的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了“信访不可诉”的一般原则,即信访相关行为一般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但在实践中,信访相关行为是否可诉仍存在很多争议。本文认为,判断信访相关行为是否可诉,关键看该行为是否具备可诉行政行为的要素和特征,同时要注重审查行为实质内容,不受制于信访的形式和外观,避免当事人因信访活动而失去诉讼救济的权利。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