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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用基数法确定承包企业上交量的不合理性——兼评几种处理国家与国有企业利益关系形式的得失

     

摘要

正 工业企业实行承包经营,最有实际意义的内容之一,就是把法律形式引入经济活动,通过合同明确和硬化企业与国家的经济关系。目前实行产品税税后承包的企业,多数确定上交国家财政数额时,运用的是基数法,即以前若干年的实际上交数为基数,加一定的增长幅度。我认为,这种搞法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在实践中也是明显不合理的。本文试图对此作点粗浅的分析,进而对设计国有承包企业上交数限的思路作点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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