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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水利档案工作规定的通知(水办2020195号)

         

摘要

水利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档案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档案局:现将《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9月11日水利档案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档案工作,推进水利档案科学、规范管理,丰富水利档案资源,充分发挥档案在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中的作用,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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