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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胎药销售不该成为管理盲区 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药店、诊所销售处方药的调查

         

摘要

新闻连接: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修订草案)》提请审议,草案中明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选择性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修订草案中规定,违规销售或者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将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许可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修订草案中还规定,对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选择性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出具或者伪造虚假证明的行为要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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