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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境外引进剧不得在黄金时段播出

     

摘要

国家广电总局日前下发的《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指出,境外影视剧不得在黄金时段(19:00到22:00)播出。各电视频道每天播出的境外影视剧,不得超过该频道当天影视剧总播出时间的25%。各级电视台申报并获得总局批准引进的境外影视剧必须在本台首播,首播之后才可以再次发行在其他电视频道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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